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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達只能藥局買 背後有原因

2017/3/30 12:08(3/30 12: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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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30日電)「保力達B、維士比」是飲料,還是藥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兩者均屬於是「指示藥品」,必須具有藥局、藥商許可執照才能販售,坊間在檳榔攤、小吃店販售,均屬違法。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105年已查獲違規販售相關產品共計13家,比前一年大幅下降達35%,顯示衛生局的強力稽查已產生顯著成效。

衛生局表示,「保力達B、維士比」均是藥品,依藥事法規定屬於「指示藥品」,必須具有藥局、藥商許可執照才能販售,坊間常見檳榔攤、小吃店及雜貨店販售這類藥品,均屬違反規定。

衛生局提醒民眾,「保力達B」及「維士比」含有生藥抽取液、咖啡因或綜合維生素及10%(v/v)酒精等成分,為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藥品,屬於「指示藥品」,應透過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後使用,且僅限18歲以上成人用於「營養補給」。

民眾購買時,需由現場執業的藥師、藥劑生提供專業諮詢,說明用法用量後,依指示飲用,否則飲用過量,不但無益健康,反而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衛生局指出,非具藥商資格的業者應恪守法令規定,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販售,違反者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10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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