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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退場基金用來融資 助學校清償教師

2017/4/1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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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7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注重師生權益,若學校退場時有資產卻沒現金,政府可透過退場基金融資,讓學校優先清償給教師,並非將直接將退場基金給學校用。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教育部2月提出的新版本「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沒有保障師生權益,只規定政府「得」補助學生轉學安置之相關費用,而非強制性的協助轉學安置,也憂心編列的退場基金50億只是白白送給私校。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退場條例草案最關注的就是師生權益,尤其學生不能等,如果學校因為收入銳減,而併班上課、或聘專長與課程不符的教師,受害的還是學生,因此退場條例希望讓還在觀望的私校,盡早思索要轉型或退場,不要一直拖延。

為保障師生權益,楊玉惠指出,草案要求私校董事會要退場時,對教師一定要優先清償欠薪或資遣費等,若學校有資產但沒現金,可先將資產抵押給政府,政府透過退場基金融資給學校,讓學校優先清償給老師,並非是直接將退場基金給學校使用。

至於高教工會質疑草案內容政府「得」補助學生轉學安置費用,並非強制性,楊玉惠澄清,師生安置是學校的責任,如果草案寫「應」,學校董事會可能雙手一攤,都丟給政府處理,董事會反而沒責任,因此草案才寫「得」,學校還是要先面對問題,無法處理時,才由政府出面來協助。

楊玉惠表示,目前教育部法規會已經審查過退場條例草案,但還有細節要和相關部會確認,預計4月送到行政院,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希望這個會期可以完成三讀,下學期就可以開始適用。1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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