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鹼粽遭驗出含硼酸 吃多恐噁心肚痛

2017/5/2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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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5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布端午食品稽查結果,發現3件菜脯、1件醬料防腐劑超標,員林「肉圓姐」鹼粽更驗出不得添加的「硼酸」,吃多恐肚子痛、噁心、嘔吐,增加代謝性酸中毒風險。

端午節將至,衛福部食藥署動員全國22縣市衛生局展開節慶食品稽查,檢驗粽子、糯米、蝦米、香菇、菜脯、蛋黃、醬類及畜產品等各式粽類食材及醬料,是否符合食品衛生標準、防腐劑、著色劑、漂白劑、硼砂及動物用藥等。

稽查結果顯示,彰化縣美味農產行的「客家碎脯」、雲林縣泳宥農產行的2件「菜脯」以及台南市新高食品公司「真好膏」檢出「苯甲酸」超標;彰化縣員林市的「肉圓姐」的鹼粽更驗出不得添加的「硼酸」,違規產品已全數下架回收,依法送辦。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指出,「硼酸」屬於無機防腐劑,毒性較強因此不可添加於食物,吃多恐引起腸胃道不適、噁心、嘔吐、肚子痛,也可能引起代謝酸中毒;而「苯甲酸」屬有機防腐劑,毒性較低,但添加於食物應限量。

食藥署指出,如違法添加未經許可的添加物,依食安法第15條可開罰6萬至2億元,產品依法沒入銷毀;如食品業者在食品加工製程中使用添加物超標,可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提醒,民眾包粽子時應慎選食材,蝦米、香菇、金針等乾貨配料避免選擇顏色太過鮮豔,以免過度添加食品添加物,而生鮮配料也應注意肉品來源衛生及儲存條件是否適當,並且應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產品。

如欲購買即食粽子,應選購保溫於攝氏60度以上產品;購買非即食性粽子,應選擇保存於冷藏或冷凍櫃內產品,才能吃得安心健康歡度端午。1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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