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環保署規劃 人用防蚊液需毒理檢測才上市

2017/9/18 16:1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8日電)環保署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將修正「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規定」,把人用防蚊液主管機關從衛福部改為環保署外,也規定防蚊液成品也需做毒理檢測後才能上架販售,最快年底上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今天發出新聞稿預告修正「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草案,主要修正內容為務實管理,以審查流程為主軸,依申請、審查、核發、免許可、不予許可等先後順序,調整法規架構及條次,並延長環境衛生用藥原體產品有效期限、環境防蟲用天然物質檢測規範、人用化學忌避劑納入管理規定。

化學局副局長陳淑玲接受中央社電話訪問表示,過去人用化學忌避劑,像是防蚊液等,由衛生福利部管轄,環境用化學忌避劑由環保署管轄,造成混亂,也讓人搞不清楚。

她說,因此在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協調之下,決議未來不管是環境用或人用的化學忌避劑的主管機關都改為環保署。

陳淑玲表示,除此之外,這次修正也新增人用化學忌避劑需要經過毒理檢測才能上架販售。

她表示,過去只要原料有做過毒理檢測,相關成品就可以直接上架,若草案通過後不論是原料跟成品都需做過皮膚敏感測試等毒理測試才能上市,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陳淑玲說,預計外界沒有爭議的話,此草案最快年底前上路,目前已上架的產品並不會受到影響,但新產品則都需依照此規定辦理。10609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