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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毒農藥將再禁巴拉刈 未來僅剩9種

2017/10/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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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防檢局今公告,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含巴拉刈之混合劑)兩種劇毒農藥,107年2月1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108年2月1日起禁止分裝、販售及使用;劇毒農藥將剩9種。

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副局長馮海東表示,民國81年起的農藥統計以產品名計算,當初有66種劇毒農藥,現在剩11種,若扣除以上公告將禁用的2種,可見未來僅剩9種。

他說明,巴拉刈為除草劑,民國57年核准登記,現行核准在水稻田、柑桔園、茶園、甘蔗園及豌豆園上使用,100年間並核准在紅豆採收前,作為枝葉乾燥處理使用,特色是價格較為低廉,使用效果良好;禁用後需有替代性藥劑,包含固殺草等除草劑及氯酸鈉溶液枝葉乾燥劑,都已陸續到位。

巴拉刈也被作為負面功能使用,馮海東說,誤食致死率高,而且沒有有效解毒劑,因此防檢局過去規定要在巴拉刈產品中添加警戒色、苦味劑、臭味劑及催吐劑,並要求業者落實販賣登記,以及使用專櫥加鎖貯存等管理措施防治,然而仍時有不當使用情事發生。

他也提醒業界,以上兩種農藥必須依照公告禁用期程使用完畢,或是洽原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辦理回收,屆時違反禁用規定的話,將依「農藥管理法」第45條或第46條規定辦理,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750萬元以下罰金。10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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