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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要開採陸砂 政策環評完成

2017/10/2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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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4日電)環保署今天完成經濟部所提「砂石開發供應政策評估說明書」,為降低進口砂石比例,未來砂石供應來源應以河川砂石、資源化材料等為優先,最後才能採取陸上砂石。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砂石開發供應政策評估說明書」專案小組第3次意見徵詢會議。

「砂石開發供應政策評估說明書」由經濟部提出,根據報告內容,經濟部預估未來6年台灣每年砂石需求量為7400萬公噸,但減去國內年砂石自主供應量5093公噸,砂石缺口每年還有2307萬公噸,因此經濟部希望能規劃開發陸上砂石,自主供應補足缺口,並且在台灣北區、中區及南區設置陸上砂石採區。

不過,在徵詢會議上,擔任主席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質疑,依照營建署資料,台灣有超過100萬棟的餘屋,經濟部應該明確提出砂石使用在住商營建的比例,也有環評委員認為應先提出哪些區域評估後可開採陸砂。

最後,「砂石開發供應政策評估說明書」結論為砂石供應來源除受出口國砂石政策影響的進口砂石,宜考量長期運輸排碳因素適度調降外,建議優先善用「河川砂石」自然資源,並持續檢討「資源化材料」等循環經濟相關來源替代比率之可能性,且提升「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比率等,最終才能考慮完備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對策的礦區礦石及批註土石及陸上砂石採取。

另外,經濟部擬於北中南區設置陸上砂石採區的區位尚不明確,除應避開所提陸上土石開發相關禁止或限制開採區位外,也建議經濟部與內政部於全國國土計畫的部門計劃項目納入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以整體評估發展分布區位總量等,彙整陸上砂石開採共通性環境議題及因應對策。1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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