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身分權利 前原民會主委盼單獨立法
2018/4/12 13:52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2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舉行第二場「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前原民會主委林江義認為,平埔族身分及權利應本差異原則處理、單獨制定立法,才有利民族政策安定及發展。
行政院去年8月在院會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一項修正重點就是增訂平埔原住民為原住民身分別,並將其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立法院今天舉行「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第二場公聽會,平埔族身分及權利要單獨制定還是從原住民身分法中修正增訂仍然為焦點之一。
前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林江義認為,現行原住民及平埔族群身分早在清代及日據時期就已分流,兩者雖同屬南島語族,但在不同治理體制下都有顯著差異,且台灣光復後,中央政府是依循山胞身分認定思維成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並架構研訂現行的「原住民身分法」,將兩者勉強納在相同的法規將衍生嫁接困境。
林江義舉例,平埔族及其他原住民同樣依原住民族身分法取得原民身分,但修正草案卻要另以法律訂定平埔族的權利義務,要在權利配置上做不相當的安排與規定,已經可以預見未來紛擾。
不過,道卡斯族人林偉成則指出,憲法保障、尊重每個族群權利,但有關平埔族身分及權利的修法卻一再拖延、沒有進展,過去政府沒有給予平埔族這個機會,現在能做就應趕快推動,「不要再讓我們沒有身分」。
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總幹事卓翠麗也表示,平埔族群正名運動相當漫長,既然已經要修法面對、解決,希望內政委員會可以趕快舉辦完公聽會,並在本會期完成修法。(編輯:張銘坤)10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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