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委提案嚴懲散布私密照 婦團肯定

2018/5/18 17:4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8日電)因感情糾紛在網路散布性隱私影像報復事件頻傳,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提專法規範。婦女救援基金會表達肯定看法,並指出也已研擬一套草案,更強調對被害者的保護。

因感情糾紛在網路散布性隱私影像報復事件頻傳,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呂孫綾等人提專法規範,若侵害他人性隱私影像,恐嚇危害到生命、財產者,最高可處12年徒刑、30萬罰金。

婦女救援基金會今天也發出聲明表示,歡迎及肯定立委重視此項議題。婦援會也說,去年到今年初,婦援會邀集司法人員、學者專家組成法案研究小組,也擬定「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目前正積極遊說立委連署支持。

根據婦援會統計2013年起,已服務超過240名被害者,但因台灣法令缺漏,導致被害者備受痛苦。

婦援會表示,不同於立委今天提出的版本,婦援會草案版本,更強調對被害者的保護,但相關草案內容目前不會對外公布。

婦援會也呼籲,行政院應儘速提出對案,讓台灣在「未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防制工作早日跟上國際腳步,讓加害者得到應有的制裁,使被害者權益得到完善的保障。(編輯:張銘坤)10705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