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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危險交流電焊機 7月起未認證不得販售

2018/6/2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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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交流電焊機必須要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且7月起製造者或輸入者應將該裝置經勞動部認可的驗證機構實施型式驗證合格,否則不得對外販售。

勞動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交流電焊機是金屬熔接作業的常用設備,因使用不當或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造成感電傷害事故屢有所聞。

為了積極保障工作者作業安全,阻絕不安全交流電焊機流入國內市場,勞動部7月起從源頭防止機械類產品的風險衍生危害。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今年2月14日公告指定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從7月1日起製造者或輸入者,應將該裝置經勞動部認可的驗證機構實施型式驗證合格,以確保其符合CNS 4782電擊防止裝置國家標準,張貼型式驗證合格標章及取得邊境管制輸入通關證號代碼後,才能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國內市場。

職安署說,製造者或輸入者如有違反,最高可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並且可要求採行限期回收或改正等措施,以確實保障工作者作業安全。

職安署表示,未來將對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的生產廠場或倉儲場所,一併啟動產品監督及後市場查驗作為,以防止不合格或未經型式驗證合格者使用合格標章,造成混淆,對違反規定者,最高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回收或銷毀等,落實防堵不安全產品進入勞動職場。(編輯:黃于)1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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