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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籲政府民間推動社會企業

2014/9/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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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4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社會企業是結合公民社會互惠與市場效率原則的一種新組織模式,相關部會應全力推動,政府民間共同建構有善的社會企業環境。

江宜樺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社會企業行動方案」報告後表示,社會企業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本方案除由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福部做為前導推動機關外,相關部會也應全力推動,請政務委員馮燕持續透過「行政院社會企業工作小組」平台,督導及協助相關部會。

江宜樺指出,社會企業是結合公民社會互惠與市場效率原則,所發展出的一種新組織模式,在歐美行之有年,例如英國約有7萬家社會企業,僱用了近100萬員工,產值佔GDP的1.5%。

他說,近年台灣社會企業歷經啟蒙、播種、萌芽、成長階段,已展現政府或民間部門對社會企業的支持氛圍,不論是非營利組織的基金會、協會、產銷合作社、庇護工場或公司型的社會企業型態營運,經媒體報導及專家討論,使台灣社會企業激發更多正面能量,也呼應國際脈動;7月底閉幕的經貿國是會議,共同意見也包含期勉政府及民間共同推動社會企業。

江宜樺指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持續檢討法規調適、擴大財團法人擔任發起人、研議產品(或勞務)由政府優先採購等議題,並向公私部門進行宣導推廣,讓政府與民間攜手建構友善的社會企業發展環境。

經濟部補充表示,本方案由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做為前導推動單位,合計3年(103年到105年)共投入新台幣1億6120萬元,預計輔導100家新創社會企業、協助至少50家社會企業參與國際論壇、完成200件社會企業輔導案例、辦理8項以上社會企業法規調適案件等,以打造社會企業的生態系統。10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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