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員警查食安 江揆:擬列績效
2014/10/20 22:43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李淑華台北20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已指示警政署,比照查緝毒品或取締酒駕方式,研議將員警偵辦食安事件,列入刑事績效配分,鼓勵員警勇於查察。
在警力協助查緝劣油部分,已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專責環保及食安查緝工作。
為落實政府積極處理食安問題的決心,總統馬英九晚間召開第二次國安高層會議,請行政院報告「強化食安八項措施」執行進度,以及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的籌辦情形;未來也將不定期針對食品安全問題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密切掌握行政部門的處理成效。
有關警力協助查緝部分,行政院提出說明。在中央警察機關部分,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專責環保及食安查緝工作,第三大隊目前有99名警力分別派駐北、中、南三地,未來也會視需要酌予增加警力。
至於地方警察機關部分,則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指派刑事警察大隊擔任窗口,規劃轄區警力全力配合稽查。從103年9月1日到10月17日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協助衛生稽查計出動183次,警力683人,稽查取締業者248家。
江宜樺也已指示警政署,比照查緝毒品或取締酒駕的方式,研議將員警偵辦食安事件,列入刑事績效配分,進一步從制度面鼓勵員警勇於查察違法食品。10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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