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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確立愛滋治療給付來源

2015/1/20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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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感染者確診開始服藥兩年內,費用由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兩年後由全民健康保險支應。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明定,兩年後回歸健保,但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應編預算支應保險對象部分負擔費用及健保未能給付的檢驗和藥品費。

依現行條文,愛滋病患應定期接受檢查或治療,檢驗及治療費用由疾管署編列預算處理。

行政院版修法文字原擬改為感染者確診兩年內,由主管機關補助;法案初審討論時,朝野立法委員都有質疑。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蘇清泉說,愛滋病傳染防治是疾管署責任,卻全推給健保,恐加重健保負擔;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說,回歸健保會讓愛滋病患自付部分負擔,可能讓病患逃避就醫。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愛滋感染者自確診開始服藥後兩年內,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門診和住院診察、藥品與檢驗等費用;開始服藥兩年後,健保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的費用和依健保法未能給付的檢驗和藥物,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10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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