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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澳門航空業避雙重課稅協議 簽了

2015/12/10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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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台北10日電)「台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今天簽署。陸委會指出,這是從效期5年的備忘錄改為永久有效的協議,且由雙方政府部門簽署,象徵台澳實質關係持續提升。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祖嘉在例行記者會宣布,陸委會澳門事務處處長(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盧長水下午3時在澳門和駐台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梁潔芝簽署這項協議。

林祖嘉表示,雙方過去就簽訂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備忘錄,這次提升到協議層級;備忘錄由雙方航空業公會簽署,協議由政府部門正式簽署;備忘錄效期5年,到期後每年延約,協議則是永久有效。

他說,備忘錄和協議效果雖相同,但從上述改變可知,無論在名稱、雙方關係上都有進步。

陸委會指出,台澳雙方1998年簽署的「台澳互免航空稅捐備忘錄」2005年11月底就已到期,之後以每年延約方式維持雙方航空企業相互減免稅捐待遇。

2014年2月簽署「台灣與澳門間航空運輸協議」後,雙方同意在互免航空稅捐備忘錄基礎上洽簽避免雙重課稅新協議。經雙方稅務主管機關協商和後續書面溝通,今年11月達成共識,完成協商。

陸委會表示,新協議原則永久有效,生效後可提供長期制度化保障,讓台灣航空業者享有穩定經營環境,有助提升國際競爭力。這項協議簽署,也象徵台澳實質關係持續提升。10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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