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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籲修法延長產假 勞動部:審慎研議

2016/3/8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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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8日電)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雅芬今天針對延長產假表示,未來將邀請勞、雇、婦女團體及醫療專家討論,目前產前有產檢假,產後有育嬰留職停薪,會統籌考量審慎研議。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天召開「友善育兒環境從合理產假做起」記者會,邀請同黨立委王育敏、張麗善及黃昭順共同提案修法,將目前產假由8週延長到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14週,保障勞動婦女生育權利,提高生育意願。

李彥秀表示,勞基法產假規定數十年未調整,仍停留在工廠法的8週,對女性勞工的生育環境極不友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建議,成員國應努力至少將產假延長到18週,比台灣現行高出10週,足見台灣法規對女性生育保障的不足

李彥秀說,根據勞動部資料,已有51%國家婦女至少有14週的產假保障;20%國家有18週甚至超過18週的產假;只有14%的國家提供不到12週的產假,台灣8週的產假在東亞地區敬陪末座,修法刻不容緩。

另外,除延長產假外,針對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的婦女,應停止工作,給予4周的產假,李彥秀等人也提議修改為8週。

與會的王雅芬表示,國際勞工公約產假的基本精神是照顧母體及新生兒的健康,所以希望給予14週產假,但各國定義不同,有些是將產假與育嬰假合併,但台灣是拆開,福利沒有比較少,也符合公約的精神。

王雅芬表示,在產假週數的檢討,未來將邀請勞、雇、婦女團體及醫療專家學者,討論如何兼顧母體及嬰幼兒健康及衡量雇主成本,因目前產假前有產檢假,產假後有育嬰留職停薪,會在假期的統籌部分一併考量,審慎研議。1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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