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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法 開放網路販酒

2016/4/28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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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8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網路販酒,並搭配管控機制,對販賣、交貨業者及取貨人都有嚴格限制,交貨商店要負起年齡把關責任。

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行政院此時修法,是基於網路越來越方便,民眾使用網路的時間越來越多,希望讓網路世界的方便性慢慢趕上實體世界。

他表示,為化解社會團體認為會無形中促使喝酒習慣普及等疑慮,修正條文對於買酒人的身分認證有嚴謹的規定,未來必要時,可透過網路大數據技術,針對買酒人的行為與資料進行分析,且相關資料的保存比實體世界更完整,並不會因此造成飲酒情形更氾濫。

為了在有配套管控機制下,開放以電子購物方式販酒,修正條文增訂,酒販賣業者必須有管控購買者身分及年齡識別機制,包括付款方式、包裝標示、交貨方式。

修正條文也明定,交貨業者要驗證取貨人身分及年齡,並以適當方式張貼或提示鼓勵舉發違規醒語。

財政部長張盛和上午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販賣業者應具一定資格條件,並登記審查;交貨必須在連鎖超商,且交貨人必須辨識取貨人年齡;取貨人在交付貨款要使用信用卡等,以辨識是否成年。

他表示,此次修法也把罰鍰加重5倍,若賣酒給未成年者,罰鍰從現行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提高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若違規情節重大,得廢止登記,1年內不可以再申請登記。

張善政表示,除財政部規劃電子購物販酒管控措施外,內政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針對防制酒駕、酒癮及防制兒少購酒,已訂有相關防制措施;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1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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