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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族群語言基本權 時代力量擬立法

2016/5/2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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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4日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希望透過立法,強調命名權、訴訟的語言權以及傳播權等,積極保障各族群語言的基本權利,享有語言平等及反歧視。

時代力量黨團上午舉行黨團大會會後記者會,會中提出的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的立法精神,主要是為尊重語言多樣性及永續發展多元文化。

立委高潞.以用則在書面資料指出,台灣在1945年與1987年,歷經2次「獨尊國語」的政策,貶抑原住民族語、Holo語、客家語等地方、族群語言,造成相關文化被視為邊陲、次等。

高潞.以用表示,希望透過立法,強調幾項基本權利,包括命名權,現在原住民傳統姓名,還是必須使用獨尊中文的譯音方式,無法使用傳統語言命名;訴訟的語言權部分,在法庭當事人若沒辦法使用訴訟所使用的語言時,應該要獲得免費的通譯、翻譯。

她說,最後是傳播權,要積極進行語言的復育,並建立語言資料庫,像台灣目前就有9種語言瀕臨極度危險的狀態;國家為了鼓勵國民學習國家語言,應辦理國家語言認證及推廣,公務人員考用可以視業務需要,附加國家語言的能力條件。10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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