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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開車門未留意肇事要罰

2016/6/2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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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2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乘車準備下車前,若沒注意後方有無來車或行人,在開關門時導致事故發生,最高將處3600元罰鍰。

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車輛停車時,駕駛人與乘客在開關門時,若未注意後方有無來車或行人,因而肇事,將處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但職業駕駛如計程車司機,若有盡告知義務,例如請乘客開門時要注意後方來車,卻仍發生事故,則處罰違規之乘客。10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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