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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初審 陸配取得身分維持6年

2016/6/2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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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7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進黨版兩岸條例第17條修正動議,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維持6年不變。

此外,未來大陸配偶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須具備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參加認定測試。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外界關注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是否由6年改為4年,在上午朝野僵持、三度休息後,下午內政委員會用表決方式初審通過民進黨團提案,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仍維持現行6年不變。

大陸配偶認定測試、免試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的標準,由內政部定之。這項修正草案,仍須送朝野黨團協商。10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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