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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決大戰結束 黨產條例完成三讀

2016/7/25 20:31(7/25 20: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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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政黨自34年後取得之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等後,推定為不當取得,應移轉為國有。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經上週五協商後朝野共識,僅部分條文有委員登記發言,其餘包括法案名稱、5個章名及34條條文,則全數進行表決,從上午11時至晚間8時,扣除用餐休息時間外,幾乎都在進行表決大戰。

三讀條文明定,為調查政黨及附隨組織不當取得之財產,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特制定本條例;行政院下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進行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等事項,並設置委員11至13人,由行政院長派聘。1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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