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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委籲文化總會開會 內政部:依法輔導改選

2016/11/20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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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0日電)文化總會執委今天聲明表示,文總應依法定程序再次通知執委召開會議。內政部今天表示,並沒有要求文化總會不能開會,只是基於權責,提醒相關法律規範,依法輔導改選。

日前媒體報導,中華文化總會部分理事未出席本月10日召開的理事會,致未能審定會員名冊,影響預計本月21日召開的會員大會第7屆理監事改選作業適法性。

內政部回應指出,依人民團體相關法規規定,應於召開大會的15日前由理事會審定會員名冊,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始得召開大會。由於10日的理事會流會,迄今尚未將審定會員名冊的理事會議紀錄函報內政部,內政部將在法律的基礎上,持續輔導中華文化總會合法召開會員大會,完成第7屆理監事改選。

中華文化總會第6屆執行委員今天發表共同聲明,指文化總會應依法定程序再次通知各執委適時召開會議,審議確認新會員名單,使下一屆會員大會順利舉行,依循歷屆慣例完成交接。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晚間受訪表示,內政部只是說明法律規範,沒有要求文化總會不要開會,只是基於告知責任,提醒文化總會相關的法律規範。10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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