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初審 不動產訴訟繫屬登記再修正

2017/5/18 14: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8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訴訟繫屬登記先要釋明相當理由,法院要訂擔保,將來如果敗訴,不動產無法移轉造成的損害要負賠償責任。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受訪表示,假設有筆正在使用的土地因涉及訴訟無法移轉,一般人可能不敢買賣,銀行也不敢貸款,畢竟訴訟還要等審判結果。

呂太郎說,為避免當事人利用訴訟方式妨礙土地交易,修法規範提起不動產訴訟繫屬登記的人先要釋明相當理由;其次,法院要訂擔保,將來如果敗訴,不動產無法移轉造成的損害要負賠償責任。10605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