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李明哲遭拘逾4個月 陸委會籲速釋

2017/7/20 18:1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20日電)非政府組織工作者(NGO)李明哲遭陸關押逾4個月。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呼籲陸方不要輕忽台灣與國際社會對人權價值的堅持,應盡速釋放李明哲。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針對媒體記者相關提問,邱垂正表示,歐洲議會通過決議聲援李明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也正式受理此案。

他表示,國際社會對此案的關注與支持展現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呼籲陸方不要輕忽台灣與國際社會對人權價值的堅持,盡速讓李明哲早日平安回台。

邱垂正指出,陸委會與家屬保持聯繫,除表達政府對此案的持續重視與積極處理,也隨時了解家屬需求提供必要協助。

此外,中國大陸「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辦法」上路至今逾7個月。邱垂正表示,本法實施已引起國際社會高度矚目與批評,認為這項管理辦法侵害NGO組織人員行動自由。

邱垂正指出,法令中「國家統一、安全及民族團結」的模糊定義,搭配違反此法時可能的伴隨法律責任,均可能嚴重影響相關人員言論與行動自由。

他表示,陸委會多次提醒國人與相關團體應注意在中國大陸舉辦活動有關規範及人身安全,必要時可向政府反映尋求協助。

邱垂正提到,境外及兩岸人民團體相互往來,有助雙方交流合作,對促進雙方整體發展有所助益與貢獻。呼籲中國大陸應落實人權保障尊重相關人員在中國大陸的言論及人身自由權利。

他表示,期盼兩岸民間組織在既有基礎上,可以在安全與尊嚴原則下,持續就不同議題面向相互分享多元價值,促進兩岸民間互動正向發展。

李明哲3月19日自澳門入境中國大陸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後失聯。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5月26日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10607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