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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菸包裝警示圖文比例 政院擬提高到85%

2017/12/2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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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來一般菸品包裝的警示圖文面積將不得小於85%;另將禁止電子煙的製造、輸入、販售與廣告。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賴清德說,本次菸害防制法修法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及國際趨勢,就電子煙、加味菸加強管理,確保民眾在室內公共場所能免於二手菸危害,以建置無菸害的生活環境,維護民眾健康。

衛生福利部新聞稿指出,菸煙中有超過7000種化學物質,其中93種成分會致癌,當中有15種被國際癌症研究署列為「第一級致癌物」。台灣每年約2萬7000人死於菸害。另鑒於青少年吸菸率仍高、且電子煙使用率倍增,因此推動修正菸害防制法。

衛福部表示,草案重點包括禁止電子煙製造、輸入、販賣、廣告與禁菸場所內吸食;禁止加味菸,避免加味菸使青少年上癮;禁止菸商以具名公益贊助方式,提升企業形象或改變兒少對菸草危害的認知。

衛福部說,草案並擬規定一般菸品包裝的警示圖文面積,由不得少於35%,大幅提高到不得少於85%;如有民眾因為勸阻吸菸或拒絕供應菸品給18歲以下者而遭到侵害,草案增訂將提供法律跟醫療扶助。

在罰則方面,草案加重菸品業者違法菸品廣告或促銷的罰則,5年內違法3次,將廢止許可執照1年至3年;另授權主管機關可公告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或廣告足以使人產生模仿菸品使用的物品。1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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