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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案 教委會要教部1週內提供公文

2018/3/12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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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不斷,立法院教委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1週內將行文台大的公文和電郵整理提供教委會,待人事案結案後,再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不斷,教育部遲遲未核定人事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進行業務報告,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柯志恩和陳學聖也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提出臨時提案。

臨時提案指出,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前國發會主任委員管中閔為新校長至今,教育部連續發出7件公文及1件電郵,要求台大就管中閔擔任獨立董事及管中閔涉及論文學術倫理爭議提出說明,引發社會及學界抨擊教育部以行政程序阻擾新校長上任,對原已脆弱的大學自主雪上加霜。

臨時提案也提到,台大校長遴選受各界矚目,且事關社會重大公益,教育部應將台大往返的公文及相關資料提供教委會各委員,以釐清教育部對大學校長遴選是否做適法性監督。

經過立委和教育部討論後,教委會最後通過臨時提案,決議教育部應於1週內將行文台大要求釐清問題的公文和電郵整理提供給教委會委員;待台大人事案結案後,教育部於1週內,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整理此案相關資料給教委會委員參考。(編輯:劉政權)10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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