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修正入台許可辦法 未限縮陸民來台權益
2018/9/26 18:19(9/26 18:5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6日電)移民署今天說,對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並未限縮陸民來台權益,修法重點是要放寬陸配親屬探親資格,至於媒體報導部分,106年6月間就曾預告內容。
聯合晚報報導,內政部在9月6日公布最新修正的「大陸人民入台許可辦法」,除身分機敏者、邀請單位申請入台需接受審查,曾任大陸公職者,可直接拒絕入境,而在台的關係人與保證人,保證責任也一併加重。
內政部移民署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媒體報導,要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限縮中國民眾來台健檢等資格及擴大審查曾任陸方黨政軍公職人士等規定一事,這次修正辦法,並未限縮中國民眾來台權益,且相關修正規定早在去年6月間預告。
移民署指出,這次預告的「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草案主要重點是要放寬陸配親屬探親資格,讓規範辦法更加明確,並未因此限縮中國民眾申請來台資格。
移民署指出,對於「曾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的人士,若依據事實足認定來台後會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疑慮,依現行規定,可不予許來台」的修正早在去年6月預告,這次是因要放寬陸配親屬探親範圍,涉及重大修正,所以依規定與前次內容合併,再次作預告。
移民署說,近年常發現中國民眾以醫美健檢來台後,從事妨害風俗、詐財等不法活動,內政部在民國103年9月起多次邀集衛福部等機關研商加強管理機制。
移民署表示,來台醫美健檢服務的中國民眾停留在台時間一般約10天,且維持入境可停留期間仍為15天,並未改變,因此修正辦法並未影響中國旅客來台權益。(編輯:李亨山)10709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