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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路權 縣府收回統一招標

2014/6/19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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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9日電)花蓮縣長傅崐萁今天表示,花蓮率全國之先,要將路跑、自行車等涉及路權活動委外辦理,由縣府監督,並收取權利金,用於社會救濟。

花蓮縣政府針對大型路跑、自行車活動統一招標,得標廠商將擁有15年的舉辦活動資格,引發花蓮縣議員劉曉玫等公開質疑。

傅崐萁上午召集縣府一級主管發表聲明表示,縣府上月辦理委託案,過程公開透明,完全攤在陽光下,並接受議員與全民監督。

傅崐萁表示,近年路跑活動蔚為風氣,辦路跑、自行車活動動輒封閉道路數十公里,影響民眾用路權益。主辦單位向不特定人收取報名費及廣告贊助費,無須繳納稅捐,無從監督其相關營收,且警察須停休、協助交管,所影響的是花蓮整體利益。

「公路正義,拒絕特權,堅持改革,還路於民。」傅崐萁說,即使是為賺取微薄收入餬口的小攤商,只要占用公共路面就被驅離,而所謂的「民間團體」卻可以霸占道路,就地營收無須繳稅。

因此,考量縣民整體利益,採取公開招標,權利金新台幣1.8億元及個案回饋金每場營收的10%等相關收益交縣府並由議會監督,用於社會救濟及慈善活動,落實帳目公開透明化。

至於廠商擁15年資格,傅崐萁說,政府施政,民間都希望能有長遠規畫,最好是百年建設和制度,世界各國推動政策皆是中長期規畫;目前許多標案,如BOT、RO等均以30至50年為基準,並得延長至70年。這是開大門、走大路的做法,政府與民間原本就是長期合作夥伴關係。10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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