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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州欖仁溪封溪護魚 違者重罰

2014/9/3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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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30日電)屏東縣政府公告「屏東縣滿州鄉欖仁溪封溪護魚」,護魚期限5年,全長6.44公里,護魚期間違法採捕,罰新台幣3萬至15萬。

欖仁溪素有墾丁國家公園「私房祕境」,因當地里德社區盛行生態旅遊吸引相當多遊客攬勝。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遊客一多,溪邊烤肉、捕魚、撈蝦、摘折花木等亂象橫生,造成管理困擾。

里德社區搶救欖仁溪,透過滿州鄉公所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封溪護魚」,里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古監謀說,欖仁溪深山幽谷,生態豐富,溪水長年不斷,沿溪而上,疊石瀑布流泉,是還沒開發的處女地,尋幽攬勝,人間美境。

農業處表示,欖仁溪封溪護魚期間雖是5年,但必要時可以延長,全面禁止在護魚區水域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以確保該水域生態資源永續利用,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10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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