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檢舉水汙染 新北祭最高千萬元檢舉獎金

2015/9/22 11:4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22日電)新北市首創全國訂定「檢舉違反水汙染獎勵辦法」,依罰鍰金額提撥10%到20%做為檢舉獎金,並且還增設「窩裡反條款」,提撥比例達50%。

如果以最高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來計算,未來檢舉水汙染案件成功,最高可獲得100萬元到1000萬元不等的檢舉獎金。

因應2月「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上路,將排放污水的最高罰金和刑責,由原來的60萬元,大幅加重到2000萬元,為鼓勵民眾勇於檢舉,新北市也同步啟動訂定水汙染檢舉獎勵辦法草案,明訂實收罰鍰金額達10萬元以上者,可提撥獎金獎勵。

草案規定,一般違規提撥實收罰鍰金額10%,至於放流水超標、繞流、稀釋、未維持正常操作、廢水注入地下水或排入土壤等嚴重違規,則提撥罰鍰金額20%作為檢舉獎金。

此外,更有鼓勵事業內部員工檢舉的「窩裡反條款」,草案中規定,為鼓勵現職或離職員工檢舉,獎金提高上限發給實收罰鍰金額50%。

環保局長劉和然說,為了減少獎勵金追回爭議,條文中明訂除非檢舉不實,否則檢舉獎金一旦發給檢舉人,即便業者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成功,也不會追回獎金。

這項草案經新北市市政會議通過後,將移請法規會辦理發布程序,並函報行政院備查,預計最快11月初可上路實施。10409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