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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街頭藝人 開放受刑人徵選

2016/5/4 12:35(5/4 14: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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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4日電)台中市街頭藝人徵選活動開跑,台中市文化局也將進入台中監獄徵選,讓受刑人服刑期滿後以街頭藝人之姿,在人生的旅途中重新出發。

文化局指出,今年街頭藝人徵選分別以技藝性、創意性、適切性及互動性4種標準審查,徵選者需3項標準以上合格並獲得1/2以上評審同意才過關。

過關者將由文化局核發2年有效的「台中市街頭藝人證」。取得證照者可以透過台中市街頭藝人網站搜尋合適的開放場所進行展演,並向各開放場所管理人申請場地使用。

此外,為提升街頭藝人的展演品質,文化局也將首度邀請相關領域人士、專家學者、成功的街頭藝人及開放場所代表成立「台中市街頭藝人諮詢輔導推動辦公室」,每月進行實地輔導,並於10月底前召開多場街頭藝人研習會,以實際了解街頭藝人的需求,期盼能創造更精采、豐富的街頭藝術表演。

最特別的是,文化局將前往台中監獄舉辦受刑人街頭藝人徵選活動。台中監獄長期規劃工藝課程輔導受刑人,透過專業師資訓練,培養興趣並發掘更多工藝技能與人才,受刑人若取得街頭藝人資格,未來也有機會在公眾場合展現技藝。10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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