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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慢車違規停車拖吊 107年起收費

2017/12/7 14:22(12/7 19: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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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7日電)明年元旦起,台北市自行車及其他慢車違規停車被拖吊後,將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移置費每輛車每次100元,保管費第1小時免費,之後每12小時25元,採累進計費。

台北市交通局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實施拖吊的車種為自行車和三輪以上慢車,自行車包括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以上慢車包括人力行駛車輛(三輪以上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及獸力行駛車輛(牛車、馬車)。

交通局表示,自行車或慢車違規停車被拖吊後,民眾可至停車管理工程處的「自行車拖吊保管專區」網站查詢,保管場有撫遠逾期車輛放置場、濱江逾期車輛第二放置場以及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3處,若逾4個月未認領,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交通局也重申,自行車不可停放於信義商圈、南陽特區、內湖科技園區、台北車站、士林夜市、西門商圈、光華商圈及木柵動物園、公館地區等9大地區的收費機車格,也不可停放於道路紅黃線路段、消防栓、路口及公車停靠區等處。

停管處表示,截至今年11月底,台北市已設置3萬8721席自行車停車位,未來將每年增設3500席,地點為大眾運輸場所、市區自行車道、公園廣場、學校及商圈。1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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