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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擬修正兵役法 役期改為2年

2014/8/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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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河內16日電)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近日開議,針對多項法律草案進行討論,其中包括義務兵役法修正草案。許多議員贊同將兵役役期從18個月延長至24個月以及縮緊兵役緩徵條件。

越南現行義務兵役法規定,年滿18歲至25歲的男性公民符合身體健康等相關條件,都有服兵役的義務,兵役役期普遍為18個月。

議員指出,兵役役期僅有18個月,時間相當短,無法完成政治思想培訓、技術和戰術技能及熟練使用軍事武器和器材等訓練課程。因此,應將現行徵兵役期延長到24個月,以提高士兵訓練強度,提升戰力。

另外,越南目前針對正在就讀高中以下學校、錄取或正在就讀大專校與職業訓練中心的男性,採取兵役緩徵規定。但是修正草案規定,錄取或正在就讀職業訓練中心的男性,若符合當兵年齡等相關條件,將不納入兵役緩徵對象。

這項新規定也獲得許多議員贊同。

預計這項義務兵役法修正草案,將在年底的第8次國會會議進一步討論及徵求民意。10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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