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美國性侵兒童犯護照 將加註前科警示

2017/11/3 21:0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華盛頓2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登記在案的性侵兒童犯,未來出國時,須使用註記以往犯罪紀錄的護照。

美聯社報導,美國國務院1日表示,將開始註銷登記在案的性侵兒童犯護照,並要求他們申請一本標示前科的新護照。

首次申請護照者也會收到標記前科的護照,這個標示將印在護照封底內面,內容為,「持有人曾性侵未成年人,依美國法律為性犯罪者」。

國務院在travel.state.gov網站上發布聲明表示,將不會向登記在案的性侵兒童者核發護照卡這種較小的旅行證件,因為護照卡沒有足夠空間印上警示。

這項新措施是為落實去年的「國際梅根法(International Megan’s Law)」,這項法令旨在遏止剝削兒童和兒童性觀光產業,但遭公民自由倡議者批評過於籠統,且只針對一種罪犯。

1994年紐澤西州一名7歲女童梅根·堪卡(Megan Kanka)遭一名具性侵兒童前科的罪犯殺害,梅根法因此誕生。

這個案件引發廣大關注,若干州因此設立性罪犯登記處。政府機構1日通知國會,新護照規定已經生效。(譯者:中央社鍾佑貞)10611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