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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錢解決啦 檢掌握趙藤雄涉賄

2014/5/31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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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1日電)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被控在八德合宜住宅案行賄,遭法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檢方指控,趙藤雄曾向部屬稱「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懷疑遠雄長期行賄公務人員。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標案是位於桃園縣變更八德細部計畫案內的住宅區,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為取得標案,得知學者蔡仁惠與標案主持人葉世文熟識,於是指示承辦該案的專案經理透過蔡仁惠為白手套,居間行賄葉世文,取得標案。

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葉世文、趙藤雄、蔡仁惠及遠雄副總經理魏春雄。葉、蔡遭法院裁定羈押,趙、魏分獲新台幣500萬元、100萬元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趙藤雄雖矢口否認行賄,但蔡仁惠、多名遠雄員工都指證歷歷、也有監聽譯文、遠雄請款表等佐證。

地院新聞稿引述檢方聲押書內容指出,趙藤雄於101年5月21日向公司開發部科長林雯櫻稱「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顯見遠雄企業長期由趙藤雄透過公司中、高階主管行賄公務員,藉此在多項土地開發興建案獲得不法利益,涉案犯嫌重大。

法官考量蔡仁惠、遠雄員工已作證具結,且葉世文、蔡仁惠遭收押禁見,趙藤雄已不能串證,裁定500萬元交保,趙藤雄等在中午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僅回答「偵查中不方便說明」。10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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