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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 曾威豪丟手機避查緝

2014/9/1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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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刑警遭圍毆致死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被告曾威豪、劉芯彤承認案發後將手機交給被告蕭叡鴻,蕭叡鴻承認丟棄手機,避免查緝;法官經審酌證據,將3人裁押。

北院發言人賴劍毅表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凌晨1時許以殺人等罪聲請羈押3人,法官清晨5時30分裁准,目前尚未接獲3人不服遭押提抗告書。

北院說,曾威豪、劉芯彤及蕭叡鴻對事前約定下手程度、誰在場發言喊打等狀況,各自供訴不同,有串供(證)之虞。

法官審酌3人以暴力解決問題,造成警員死亡,為利將來偵、審進行,將3人羈押禁見。

北院表示,曾威豪、劉芯彤承認案發後手機交給蕭叡鴻,蕭叡鴻也承認丟棄手機,避免查緝;曾威豪、劉芯彤案發後藏匿飯店內,後因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曾威豪、劉芯彤涉重嫌,才出面投案,兩人有逃亡之虞。

北院說,3人否認犯罪,但檢方提出的聲押理由書證據清單中,有多名證人指證他們犯行,並有監視錄影翻拍照片及急診紀錄等證據,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本案有共犯多人未到案。10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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