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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取締要撞警 警開槍制止

2014/9/2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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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1日電)王姓女子今晚在高雄市違規停車,不服取締欲開車撞員警,遭警方開槍制止,一度賴在車上,直到她先生出面才下車。

警方說,王女晚間開車在一家魯味攤前逆向違停,冒雨下車買魯味,由於現場車道狹窄,其車占據車道,影響附近交通甚鉅。

轄區龍華派出所員警據報趕到,進行開單告發,一時找不到車主。

王女隨後現身,不服取締當場與執勤員警爆發口角後,憤而上車開車欲衝撞員警離去,員警情急下拔槍朝其右前輪開一槍制止。

不過,王女輪胎被射破,仍留在駕駛座上拒不下車,與警方僵持10多分鐘後,直到她先生趕到好言相勸,才下車隨警方到派出所接受偵訊。王女違停車輛則被拖至派出所。

王女辯稱,當時只是急著要將車開走,並沒有衝撞員警意圖。

警方指出,王女沒有前科、也沒有酒駕,這次為逃避違停罰單,一時衝動卻要吃上妨害公務罪官司。

面對外界質疑警方用槍過當,警方解釋說,當時王女右前輪就快壓到執勤員警腳掌,員警來不及對空鳴槍示警,就直接朝右前輪開槍制止,符合緊急用槍時機,並無失當。10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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