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兩女兒供逞慾 媽與男友判刑
2014/9/23 14:0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孫姓男子被控仗著自己為家中唯一經濟來源,打罵同居女友的二名女兒,同居女友竟看著女兒們趴在沙發上供孫男性侵。高院今天判孫男及女友15年及8年徒刑。
孫男及同居女友在案發後結婚,今天沒有到庭聆判。
判決指出,住在新北巿三峽的孫男在民國100年間,仗著自己為家中唯一經濟來源,動輒以罰跪、罰半蹲等方式體罰同居女友唸國中及高中的2名女兒,使2名少女對孫男的命令不敢不從。
未料,孫男與同居女友竟罔顧倫常,在100 年4 月間吃完晚餐後,在客廳休息時,女方向自己的兩名女兒說,「你們等一下知道自己要幹嘛」等語後,孫男隨即要求2名被害人俯趴在沙發上,予以性侵逞;後來孫男在房內與同居女友性交後,又再對2名被害人性侵得逞。
當時念國中的被害人因不堪受害,後來將遭害經過告知國中班級導師,經通報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並報警處理。
一審法院判孫男及同居女友各15年徒刑,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共同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孫男15年、同居女友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高院指出,同居女友改判理由是因為無證據證明,她在房內與孫男性交後,孫男再對2名被害人犯罪時,她與孫男有共犯關係。10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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