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猥褻辱屍 張彥文收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檢警偵辦台灣大學畢業生張彥文涉持刀砍殺女友,今天以他涉犯殺人重罪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深夜審理後裁定羈押。
台北市松山警分局說,張彥文在22日上午7時持刀前往前女友林姓女子的租屋處表達希望兩人復合,但因林女未理會,張男竟持刀猛砍林女40多刀,林女脖子幾乎快被砍斷,後來張男再持刀自殘。
檢方會同法醫等人解剖死者屍體,發現刀傷集中在頸部,下體無明顯外傷,已採集相關檢體送驗。檢警查扣張男的手機及電腦進行過濾,另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他犯案當天行蹤。
張彥文經送醫治療後今天出院,經警方詢問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據了解,張男當庭坦承犯行,表達悔意,「知道錯了」,他覺得對不起死者、死者家人及自己父母,願意被羈押,接受法律制裁。
檢方複訊後以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審理後在深夜近11時裁定將他羈押。1030923
殺死女友猥褻辱屍 張彥文聲押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持刀砍殺前女友的台大畢業生張彥文,台北地檢署23日晚間複訊後,認定他涉犯殺人、強制猥褻或侮辱屍體,且有逃亡之虞,將他聲押。
檢警調查,張彥文22日上午7時許持刀前往前女友林姓女子的租屋處表達希望兩人復合意願,但因林女未理會,原本持刀打算自殘的張彥文,忽然猛砍林女。
林女的上半身被張彥文砍了約40多刀,其中頸部刀傷有23處,林女脖子幾乎快被砍斷,張彥文發現林女倒臥地上一動也不動時,忽然開始持刀猛劃傷自己;張彥文另坦承有接觸女方下體。
張男當庭坦承犯行,當時無法接受失戀結果,不知道自己當下為何會殺害女方,自己沒有精神疾病,另外也坦承之前不小心拍下女方不雅照,並以此要求女方復合遭拒。
檢察官認定張男涉犯殺人、強制猥褻或侮辱屍體罪嫌,有逃亡之虞,將他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警表示,張彥文接觸女方下體行為,究竟觸犯強制猥褻或侮辱屍體罪,關鍵在於女方當時是否已死亡,檢警擬傳喚目擊者、清查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來還原真相。10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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