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廠占空地當車庫 判拆定讞
2014/10/2 13:43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日電)台中一家汽車保修廠業者邱姓男子把公寓外的法定空地增建私人車庫,遭鄰居提告。最高法院指他非法占有,判決業者需拆除車庫及夾層。
法院判決指出,賴姓女子透過法拍買到位於台中市美村路5樓公寓的第2層及第5層。賴女指控,1樓住戶邱男非法占有法定空地,且經營汽車保養維修,排放廢氣,還養狗讓人心生畏懼,要求邱男拆除車庫並賠償。
邱男辯稱,他當初買房時空地上就有車庫,其他住戶也知情,多年來也沒有其他人表示異議或提出訴訟,可見得住戶允許他繼續使用。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法定空地屬於住戶全體共有,邱男未經其他住戶同意竟非法占有法定空地,判決他應拆除總共12坪的車庫及夾層,歸還空地給全體住戶共同使用。
至於賴女主張損害賠償,法院認為缺乏理由,判決邱男不須賠償。全案定讞。10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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