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潑漆警告引大火 男子遭判刑

2014/10/17 21: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7日電)一名開餐飲店的林姓男子,因與隔壁早餐店有糾紛,前往潑漆警告卻不慎引發火警,燒死1名老人,遭台南地院判刑3年9月。

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在台南市東區東門路開魚湯餐飲店,與隔壁經營的早餐店的張姓婦人因騎樓使用及清潔等問題有糾紛;林男還曾因計畫擴大營業,想頂下早餐店的店面遭拒。

判決書中指出,林男購買了紅油漆調和甲苯後,在去年11月18日清晨5時許,夥同3名友人前往早餐店,要把紅漆潑向張姓婦人,卻不慎潑灑到一旁的爐火,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火勢延燒到一旁的傳統市場,多戶老舊建物遭波及;1名老榮民因逃生不及遭燒死。

法官考量林姓男子等人坦承犯行,還曾到死者靈堂上香並支付部分喪事費用。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林男3年9月徒刑;另3人則分別判1年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10310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