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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紅十字會 蔡丁貴興訟仍敗

2014/10/3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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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公投盟總召蔡丁貴不滿向內政部申請登記「台灣紅十字會」遭退件,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確有混淆誤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之虞,判蔡敗訴。

全案緣於蔡丁貴在民國102年4月11日申請籌組「台灣紅十字會」,內政部函覆,以蔡男申請的「台灣紅十字會」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易造成誤認而不准。蔡後來向行政院提起訴駁遭駁回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調查發現,蔡丁貴申請籌組「台灣紅十字會」是全國性社會團體,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也是全國性社會團體,「台灣」與「中華民國」一般人均連想在一起,二者名稱後面的「紅十字會」4個字也完全相同,且「台灣紅十字會」的章程,有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所規定的「白底紅十字」作為標幟。

法院認定,蔡丁貴申請籌組「台灣紅十字會」,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確有混淆誤認之虞,有違人民國體法的規定,原處分不准蔡丁貴申請有理,因此判蔡丁貴敗訴。全案可上訴。1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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