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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開庭 專家指業者應對原料把關

2015/3/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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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3日電)彰化地院今天審理頂新案,食品研究所主任朱燕華指出,油品經精煉雖可食用,但業者應針對原料作檢測,同時了解油品來源。

彰化地方法院上午針對頂新案再召開審理庭,包括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頂新製油公司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前頂新製油總經理常梅峰,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多名被告都出席。

法官先安排由魏應充委任律師提出的專家證人,也就是食品研究所產品及製程研發中心主任朱燕華作說明,魏應充的律師詢問朱燕華有關油品酸價的意義,以及酸價高的油品經精煉後是否可供人食用。

朱燕華說,檢測油品品質的標準很多,酸價是最容易檢測的1種,酸價代表油脂的新鮮度,隨時都會改變,而國家並未對食用油原料油制定標準,當酸價高時,在精煉時需要加較多的鹼去處理,生產出來的油也會有耗損,品質也比較差。不過,她認為,煉製是處理油品的正常程序,酸價不管多高,只要經煉製應該都能符合標準。

魏應充的委任律師也播放1段在頂新屏東廠內拍攝的有關廠房設備以及煉製過程的影片,請朱燕華鑑定設備及煉製過程是否符合標準,朱燕華則表示,業者進口原料油後應立即處理,以免油品因時間久而變質。

檢方提示陳茂嘉等人前往越南大幸福公司參訪時所拍攝的照片,詢問朱燕華能否從照片看出大幸福豬油來源以及原料油品質。朱燕華則說,無法看出來源,僅能看出應該是豬油,她認為,業者應對原料油來源進行把關工作,要有原料油的檢測數據,或是由公正第三方提出的證明文件。

截至上午11時30分為止,審理庭仍在進行中,法院稍晚將安排魏應充擔任證人,接受詰問。10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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