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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法加嚴 罰鍰改以點數基數加成算

2015/7/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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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日電)環署今召開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草案公聽會,未來罰鍰額度計算方式將打破現行加法概念,改以處分點數與基數加成計算。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午召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草案公聽會,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說明,水污法在今年2月修正,其中排放廢水超標、任意繞流排放、非法稀釋、未具備足夠功能及設備、未維持廢污水處理設施正常操作等行為的罰鍰上限提高到新台幣2000萬元,其他涉及實質污染的相關罰則上限也提高10倍。

水保處指出,鑑於上述裁罰內容變更,因此裁罰準則有重新檢討修正的必要,因此召開公聽會。其中最主要變更內容為罰鍰額度的計算方式。

現行罰鍰額度計算方式採A+B+C+D+E+F加總概念,未來將改以處分點數與基數計算加成,並明訂開放式附表,列出違規處分項目及計算方式。

點數將以違規對象類型、規模、影響、違規態樣、違規記錄和稽查配合度規劃。基數則以處分條文、違規情節輕重規劃。1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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