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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儲油未經環評 挨罰定讞

2015/8/3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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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台塑石化公司在高雄碼槽區儲運所被市府查出儲油前未經規定環評,開罰新台幣150萬元,台塑不服打官司。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塑敗訴定讞。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台塑多年前陸續在高雄設置化學品儲槽,後來變更儲槽內容物為汽油,但高雄市政府在民國99年派人到場查核,發現台塑未依規定進行環評而儲放油品,裁罰150萬元。

台塑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表示只是把將原有的錐頂型化學品儲槽,改造成圓頂式浮頂槽,變更內容物而已,不是新設儲油槽,而且後來油槽也閒置未用。高雄市政府裁罰金額過高,希望行政法院撤銷。

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台塑石化未經環境影響評估,就使用14座油槽,高雄市政府裁罰並無不妥,況且中油新建金門供油服務中心委辦環評費用高達448萬元,反觀台塑石化未經環評獲取的利益甚多,處最重罰鍰也並無不當。案經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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