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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 目前近9成網友說不

2015/8/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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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9日電)除穆斯林國家、美國部分州,台灣是少數仍處罰通姦的國家,法務部發起網路民意調查「通姦罪應否除罪?」目前近9成網友反對,調查到11日截止。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法務部曾辦公聽會,民國102年4月、5月兩度民調,分別有82%、77%受訪者反對廢除通姦罪。

為傾聽網友意見,法務部5月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建置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問「通姦罪應否除罪?」引發網友熱議激辯,民調結果將作為評估修法參考。

目前累計上萬名網友投票,情勢一面倒,9095票反對除罪化,占86%;贊成者有1518票,占14%。

持反對意見的網友謝浚墐表示,台灣女性多數真的很堅強,總默默承受婚姻存續中的不公平待遇,如果連這唯一的利器都評估刪除,恐怕難符合民情,盡失民意。

贊成網友「c」則說,婚姻是民事契約,一方違約也應以民事處理,而非動用國家資源與力量介入,政教分離的台灣還留著這條「古董」,無助於維護婚姻契約,還會造成性別壓迫,遲遲不廢實在很奇怪。10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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