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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涉貪判30年 律師:李將上訴

2015/8/31 19:14(8/31 20: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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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31日電)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今天一審遭判30年有期徒刑。李的委任律師羅豐胤說,李朝卿尊重司法審判,但一定會上訴捍衛清白。

  李朝卿的辯護律師羅豐胤說,李朝卿及三名辯護律師都尊重判決結果,至於今天判有罪的理由,由於未收到判決書,尚無法了解法院是根據什麼證據來判決被告有罪,對於結果,李朝卿本人應該會「感到很意外」,但他也一定會上訴。

  羅豐胤表示,此案主要根據共同被告前縣府建設處長曾仁隆、前工務處長黃榮德、工務處技士李中誠等人的指述,認為李朝卿指示收回扣、分帳,可是整個偵審過程,檢院方都未查到李朝卿、李的至親好友帳戶內,有所謂的不法資金來源。

  羅豐胤進一步指出,搜索過程也未查扣任何相關物證,被告廠商也未與李朝卿接觸,「所有的事情都是這些共同被告,在包商許朝呈辦公室討論發包的問題」,所以如何判定李朝卿有與共同被告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事後分贓的事實,律師團認為,法律面證據力不足。

  記者提問,李朝卿是否覺得被栽贓。羅豐胤說,「他個人應該是這樣認為」,所以李朝卿有交代律師團,如果宣判有罪,「他原則上尊重司法審判,但是一定會上訴到底,來捍衛清白」。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李朝卿涉貪案,經2年5個月審理程序,今天下午判李朝卿3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羅豐胤說,至於法院為何判決這麼重的刑度,等收到判決書,再研究如何提起上訴。1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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