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法務部修規定 性侵假釋電子監控將延長2016/4/3 15:26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3日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說,為配合社會對性侵害防治要求,兼顧受保護管束假釋出獄人犯人權,原本電子腳鐐受限「3個月1期,必要時報請延長」規定,將改監控到底(至假釋期滿)。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支持中央社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小額贊助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