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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登山條例 納入定位器與救護能力

2016/4/27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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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7日電)台中市熱門登山路線多,為使登山客做好充分安全準備,市府研擬「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將配備定位器材與通訊設備、領隊需備基本救命或初級救護技術能力等規定列入。

台中市消防局今天指出,去年底曾3度邀集內政部營建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林務局東勢林管處等單位召開自治條例研商會議,充分討論並彙整相關意見,昨天「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擬訂完成,將儘速辦理法規預告、公聽會等後續作業,希望在颱風季節前完成相關程序。

消防局表示,民國100年迄今所發生156件事故中,有78件是迷路或失聯,因此自治條例中增列登山必須攜帶有定位功能的器材及可供緊急聯絡的通信設備。例如衛星定位儀、可定位的智慧型手機、衛星電話、手機、無線電等。

另外,就156件山難發生原因統計發現,高山症佔19件、創傷或疾病佔40件,所以自治條例中訂定領隊需備基本救命或初級救護技術能力,對於登山客遇到的高山症、創傷或疾病能施以初期急救與照護。

消防局長蕭煥章表示,登山前的計畫、攜帶通信設備及定位功能的器材、建立登山保險機制、領隊具急救能力、審慎帶領勿脫隊、颱風天緊急撤離等,都是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強規範登山客進入山域應配合事項。

蕭煥章強調,落實「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可避免搜救人員一再冒險搏命演出,兼顧登山客的權益也減少搜救人員的風險。期待台中市的自制條例可成為中央參考依據,進一步訂定全國一致性的法律,才是可長可久的永續對策。1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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