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和平電廠4.4億 花蓮縣府勝訴定讞
2016/4/27 19:48(4/27 20: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7日電)花蓮和平火力發電廠在民國98、99年超量使用煙煤,被花蓮縣政府裁罰新台幣4.4億多元不法利得;和平電廠提行政訴訟,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無理由,花蓮縣政府勝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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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7日電)花蓮和平火力發電廠在民國98、99年超量使用煙煤,被花蓮縣政府裁罰新台幣4.4億多元不法利得;和平電廠提行政訴訟,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無理由,花蓮縣政府勝訴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