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首起Uber駕駛性侵案 一審判刑7年4個月

2017/2/23 13:28(2/23 13:5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3日電)Uber一名陳姓駕駛,涉嫌載客時將酒醉女子載往賓館性侵,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桃園地院判決指出,35歲陳姓男子登記在Uber旗下載客,去年8月15日凌晨時,接獲Uber網路平台派遣接客,前往台北市林森北路某KTV搭載一名女子。

男司機趁女子喝醉酒後神智恍惚,認為有機可乘,在載往女子抵達西門町後,看見女子呼叫未醒,隨即將女子載往桃園市一家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全案經檢警調閱監視錄影器、被害女子手機通話紀錄等相關證據,查獲陳姓司機犯案。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全案為Uber司機在台首起涉及性侵案,而遭到判決。10602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