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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歡不舉掐死陪酒女 郭金運改判14年

2017/4/2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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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男子郭金運被控民國102年與一名中國籍女子性交易,但因不舉未完事,事後竟將她掐死、姦屍。高院更一審今天認定他非預謀殺人,姦屍時不知女方死亡,犯後深表歉意,改判14年。

這起案件發生在102年底,41歲郭金運與小吃店陪酒的一名中國籍女子性交易,最後卻因不舉遭對方取消交易,這時郭金運認為遭取笑,竟惱羞成怒徒手掐女方並性侵犯屍體。

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判他無期徒刑,二審維持一審見解,仍判他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發回後,由台灣高等法院更審,今天宣判,撤銷原判,改判14年。

高院更一審合議庭指出,郭男主觀上並未預見掐住女方頸部而發生窒息死亡的結果,改依強制性交未遂致死罪論罪,原判決依強制性交未遂而故意殺人罪論罪有違誤。

高院更一審表示,郭男與被害人夙無怨隙,竟因女方拒絕繼續為性交易,就掐女方頸部欲對她強制性交,而致女方死亡,考量郭男並非預謀,已深表歉意,願賠償被害人家屬,且對屍體性侵犯並不知女方已經死亡。10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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